关于移交档案资料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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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.11.25 浏览次数: |
队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为进一步规范大队档案管理,提高档案资料移交的质量和归档率,根据档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,现对档案资料收集、移交工作作出如下要求:
一、移交内容
1.上年度形成的文书、合同、声像、重大会议、重要活动等资料(包括各类资料的电子版)。
2.各类地质成果资料。
3.荣获的各类奖牌、证书、获奖文件等。
4.按要求收集整理的各类事务性材料,如基建、法务等。
二、移交时间
上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资料等需在次年3月底前移交;地质成果资料、奖牌证书及其他事务性资料需即时移交。
三、相关要求
文件下发后,请队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及时召开单位(科室)会议传达通知精神,重点清理历年来形成的、现仍在个人手中或单位(科室)内部保管的各类应归档的资料,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移交至档案室。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,队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、积极宣传、主动移交。
需单位(科室)自留备查的,请将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,自留复印件。
移交前,各单位、各科室需编制移交档案目录一式两份,移交人及接收人双签字后各自留存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
2021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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